位于中国浙江省中部,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属宁波市。1990年人口51.9万。汉族为主,有蒙古、回、满、苗、藏、瑶、畲、朝鲜等13个少数民族。象山县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鹤浦镇、贤庠镇、墙头镇、定塘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泗洲头镇;东陈乡、晓塘乡、茅洋乡、黄避岙乡、高塘岛乡。面积1175平方千米。秦属鄞县。唐神龙二年(706)立象山县。耕地2.28 万公顷。有铅、锌、铜、金、铁、磁铁、褐铁、白钨、锰等。有氟石、火山玻璃岩、粘土、石英砂、晶簇石英等。动物资源有山灵猫、金钱豹、灰喜鹊、牙獐、穿山甲、鸳鸯、角麂、山獾、黄鼠狼等。
植物资源有浙江七子花、福建柏、银杏、金钱松、天竺桂、花榈木、浙江楠、天目木兰等。
土特产品:对虾、石斑鱼、柑橘、白鹅、竹根雕。
1987年11月,县城塔山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证实在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象山生息繁衍。唐神龙二年(706)立县, 设治于彭姥村。因村西北有一座大山,前后瞻望屹如象形,故名象山。1949年7月, 象山解放,属宁波专区。1952年,南田八岛从三门划归象山。1954年4月, 转隶舟山专区。1958年10月,宁海县并入象山,县改隶台州专区。1961年10月,复置宁海县,象山还治原境,回属宁波地区。1983年,宁波地、市合并,为宁波市属县。现全县置14镇、5乡,其中自然镇5个,设居民委员会63个,村民委员会732个,有自然村1066个,总人口53.2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象山人民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不断开拓奋进,使象山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从1978年(按1980 年不变价格计算)到1997年(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从13575万元增加到56.8亿元,人均1.1万元;工农业总产值,从19611万元增加到 178.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到13.2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5125 万增加到25.5亿元;财政收入从1897.4万元增加到2.45亿元;金融系统年末存贷款余额增加到38.7亿元。1994年,象山被评为全国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1996年,跨入浙江省“小康县”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