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方舟烈士故居 于方舟烈士故居位于表口乡表口村解放路北。建于1943年,自成院落,座北面南,占地面积32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西跨院设有门楼一座,和正院相接中有月亮门。故居砖坯正房屋间,东西藏自治区间为烈士生平事迹展览室,西间为复原室,故居门前题写“于方舟故居”金字横向联合匾。房前正院落东侧墙,建有一座由原天津市市长李瑞环题写的“津门之光”陶瓷壁一座。外有围墙,院内设有花池通道。 于方舟烈士故居,为天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