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翰笙故居座落于高县罗场镇南华街,建于清乾隆年间,迄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故居呈三合头院落形成,座北朝南,总体由主体房、院坝、后花园组成,总占地面积1163平方米。主体房建筑面积约319平方米。正房为悬山式布瓦穿斗结构建筑,面阔三间12.5米,深两间7.3米,中间不堂屋,左右次间为四间寝室(有阁楼)。大门为双开四抹隔扇门,属典型川南民居。故居内完整地保留了当年阳翰笙同志生前的居室、堂屋、书房等共11间。 阳翰笙原名欧阳本义,高县人。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黄浦军校政治部秘书,中共党总支书记。1929年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党团书记、中共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书记和中国左翼文化总同盟党团书记。1933年进入艺华影业公司,和田汉主持编剧委员会工作。抗日战争期间创作《八百壮士》《青年中国》《日本间谍》《李秀成之死》《塞上风云》等爱国影剧。1938年任国民政府政治部第三厅主任秘书,从事统战工作。1940年底任文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皖南事变”后,组建“中华剧艺社”,创作话剧《天国春秋》,批判了国民党顽固派。1942年创作话剧《草莽英雄》。1945年2月,与郭沫若等人动员312人联名发表《文化界对时局进言》。抗战胜利后,去上海领导开展进步电影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作话剧《三人行》、电影《北国江南》。曾任中国文联常委、总理办公室副主任,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他共创作17部电影剧本、8部话剧剧本及翻译,回忆录等作品。 地址:高县罗场镇南华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