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元朝建立土司制度以来,甘洛长期属于邛部宣抚司辖地。十八世纪初,二岭(即上下土司)迁来甘洛田坝。田坝的土司遗址有三处:阿日土司衙门、暖带密土司衙门、暖带田坝土司衙门。 自元朝建立土司制度以来,甘洛地区长期属于邛部宣抚司辖地,随着改土归流的推行和诺伙的兴起,土司势力逐渐衰落,并从凉山腹心地带向边缘转移。十八世纪初,二岭(即上下土司)迁来甘洛田坝,并分别于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和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归附清王朝,被授予“带田坝土千户”和“带密土千户”称号。带田坝土千户管辖今胜利乡一带,范围较小,并兼发饷银。带密土千户辖地宽,占今甘洛县一半以上,下辖七乡总。后随着黑彝势力的兴起,土司对这些地方的管辖多数已名存实亡,而被奴隶主分裂割据。直至解放前夕,土司只能控制尼日河以西的部分地区,而尼日河以东的地区,则属奴隶主势力范围,国民党反动政府也可望不可及。 阿日土司衙门,阿日土司是甘洛县内早期的土司,清初绝后,由家族“邛都宣抚司”后裔岭氏承袭,阿日土司衙门,在今前进乡的阿日阿嘎(彝语,意为阿日人住的村寨)。衙门是木架结构板壁结构,外有土墙,分前厅、中厅,住宅,保存至1961年拆毁,现只剩很少部分。带密土司衙门在今前进乡基打古村,是邛部宣抚司后裔岭氏继承阿日土司的职务后修建的。衙门座东向西,木架、石门、雕花窗格,进深约60米,宽18米;由前厅、中厅、后宅、花厅等四合大院组成;门前有石斗桅杆、石狮门上刻有24戏孝等戏文。民国时期已逐渐歪斜、拆除,现只余后宅一大院。后在南侧另修建石木大楼房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