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芦山东汉石刻馆位于沫东镇飞宝公路旁,距县城6公里,是芦山县博物馆专题野外保护陈列展出场馆。该馆集中展出汉代石刻二十余件组,有“樊敏碑阙.石刻”、九具东汉大型圆雕石兽、杨君之铭碑首及石刻、无名残阙等。其中,“樊敏碑阙.石刻”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樊敏碑阙.石刻 四川芦山东汉石刻馆,是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樊敏阙及石刻”之原址上辟建的芦山汉代石刻陈列场地。该馆陈列的九具大型陵墓圆雕石兽皆为东汉时期之作。汉代石兽尚存无几,据有关资料所知,流散国外11具,国内尚存18具。汉代大型陵墓圆雕石兽造型以粗犷拙朴雄浑神秘为基调,只作大部轮廓的神奇夸张,不作细部的忠实描绘。芦山汉代石兽造型均为跨步前行姿态、昂首、挺胸、曲腰、垂尾;头上有双角、独角、无角之分,肩上有的无翼,有的为双翼;有的头似狮、似虎、似羊、形态各异,作张口吐舌姿态,威猛凛然,似有举踵欲奔、静中则动的气质和威严凶猛的神秘色彩。不少国内外专家学者专程前来芦山县参观考察。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先生等均对芦山汉刻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芦山汉刻,叹为观止”,是“汉艺精粹”,是“汉魂”。芦山汉代石兽不失为国内现存不多的石刻珍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学术价值。1996年,国家文物局专家组来川作文物鉴定,芦山九具汉代石兽,除一具石兽胚,其它八具皆被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下面就将芦山九具汉代石兽主要有关情况分别作出介绍:一、巴郡太守樊敏墓前及樊碑近侧石兽 1、樊敏墓前神兽二具(镌刻于公元205年),均高1.45米,长2米,宽0.63米。一具为雄性,前爪抚蟾蜍;一具为雌性,前爪抚蟹。二具神兽首似虎,有双翼,做挺胸昂首迈步向前的雄姿,风格浑厚质朴,具有娇健威猛之气势。二具神兽造型取材于《山海经》。其前爪所抚之蟾蜍、蟹源出“嫦娥化蟾蜍”、“女丑有大蟹”。 2、樊敏碑原近侧石狮一具,通高1.08米,长1.77米,宽0.6米,造型与后述之杨君墓前石狮略同。体型较小,腿有卷毛,形态生动,但腿脚尚未镂刻完毕,即已废弃,可能为建安八年(公元203年)制作时与樊敏职官不相称而废弃。 3、樊敏碑原近侧石兽胚一具,躯体轮廓已打制出雏形,可能为制作与上述废弃之石狮配对之石胚料。底座线已刻出,腹部已开凿,首背轮廓分明,为研究汉代石刻工艺流程之重要实物。石胚高1.28米,长2.05米,宽0.47米。 二、杨君(即杨统,蜀郡属国都尉府都尉)墓前石狮一对 石狮均高1.7米,长2.3米,宽0.66米。造型方中有圆,四肢粗壮凝重,体态雄健浑厚,作昂首张口、挺胸翘尾状,气宇轩昂,静中有动,柔中带刚,饱含着充沛的生命力。 三、石羊村石兽二具 1、独角兽一具,通高1.58米,长1.96米,宽0.57米,左前腿已残,首略偏左,下颌有束胡,膊有双翅,腿有卷毛,昂首挺胸,造型较特异,一般名“獬”,相传能辨邪恶。 2、卷角羊首神兽一具,通高1.7米,长2米,宽0.52米,首颈前肢至胸已被截为三段,幸尚全存。头部为双卷角,兽爪,膊有翅,健羽三出及腹,首后仰,挺胸扬爪,造型特异,一般称为“天禄”。“天禄”之名可能是借《尚书. 大禹谟》“天禄永终”之意而来,以求福禄名藉。 四、石箱村石狮一具 石狮已残。原为两具,一具清末时因河岸坍塌,即已坠入青衣江中,其造型与杨君墓前石狮近似。残高1.1米,残长1.5米。附注:上述九具石兽,除樊敏墓前及樊敏碑近侧四具(包括一具石兽胚)为原址陈列,其它五具为上述介绍地方于1986年移至东汉石刻馆。门乡青龙场,南距芦山县城芦阳镇1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