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堡古城,唐属丰州地,旧称飞鸦川、弥川。城池始建于明正统四年(1439),原隶属佳州,清末划归神木。该城位于神木县城西南海50公里的秃尾河东岸,西北距明长城约5公里,原为夯筑土城,万历三十六年(1608)用砖包砌,清乾隆十五年(1750)、三十三年(1768)两度重修,后多次修茸。
该城平面呈长方形、东南墙均长311米,南北墙均431米,残高6.5—9.1米,基宽7.52米。城墙上部建有1米高的女墙,间有垛口、嘹望洞。北城头修有三官楼,东南角建有魁星楼。现除魁性楼、女墙、垛口、嘹望洞被坏外,其余的均保存完好。另东、南、西墙各辟一卷门,并筑有瓮城,现城门的敌楼、嘹望台和南门已破坏。
城内原有的中兴楼(1988年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财神庙、五道庙、祖师庙、西门寺、贞节牌坊等古建筑,现仅存中兴楼和财神庙,城内街道以中兴楼为轴心,向东西辐射为东西街,向阳北南北辐射为南街和北巷。明、清到民国初,南街最为繁华,至今大部分铺面保存完好,东、西、南街各通有巷道。居民建筑群为典型的北方构筑风格。既有四合院,如北巷的李家大院;又有前庭大院,如东街的卢家大院、西街的韩家大院;还有楼院,如十字巷的李家楼院,同心巷的刘家楼院等。
高家堡古城是神木县乃至整个陕北较为完整的一座城堡,且有独具特色的保护价值,神木县人民政府已拟定将该城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