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县衙坐落于即墨市中山街路北立法街29号的市博物馆院内,自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迁城立衙至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 此衙自隋开皇年间初建,经元、明、清朝先后进行了10余次修建和扩建,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县衙建筑群。原县署南面有大门,上为谯楼,大门内东为土地祠,左右有两亭,门前有照壁和石坊各一座。门内正北为仪门,左右有角门。仪门内西为狱神庙和监狱,北为箴石亭,再北为大堂。大堂两翼为幕厅和库房,后为印堂,再后为内宅、书房和客厅等。衙署四周筑有高大的砖砌围墙。现存一至三堂,是山东省仅存的三堂老衙。 现存一堂,即正堂,或称“大堂”和“公堂”,是诉讼、审讯的场所。一堂正殿东西11.2米,南北13.75米,左右耳房各东西5.1米,南北11.75米,建筑面积为273.85平方米。在正殿东山墙南端的墙基尚存有“明万历三十年六月”的砖刻字样。西耳房内有一“地库”,为老县衙所仅见。正堂后面为二堂,曾名“印堂”、“鸣琴”和“致远”,是议事办公和会客的地方。二堂除左右配房外,在前有完全相称的东西两配房,建筑面积为238.98平方米;再后为三堂,是县令与眷属的内宅寝室,三堂建筑面积为149.41平方米。另在大堂前100米处建有县衙大门,建筑面积为87.93平方米。1999年投资30万元修复县衙正堂,2002年又投资100万元修复二堂。 1984年5月10日被即墨县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12月30日被青岛市人民政府列为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