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临淄区高阳乡南高阳村西,南临乌河。 据清康熙十二年修《山东通志》载:“北魏立高阳城,置郡,后改为溡水县,唐代废”。 遗址南北750米,东西650米,呈长方形。城址高出地面2米左右,四周存有残垣。地下有许多建筑遗迹,并有战国时瓦当出土。1984年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