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金盆农场范围内有金盆北洲、增福、南金、玉成、有成5个小垸,分属湘阴、沅江管辖,1950年由省人民政府划归大通湖特区。1951年,此处曾建劳改农场。1958年劳改农场撤销,辖地成为大通湖农场的七、八、九分场。1962年11月,上述3个分场单独建成国有金盆农场,先为省直属农垦企业,后划归益阳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