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友谊馆是一栋始建于1958年的苏式建筑,后经整修,于1991年重新投入使用。馆内一共有810座位,主要有前厅、左右回廊、观众厅、舞台构成,观众厅与左右回廊和前厅分别通过两扇双扇木质隔音门相通,回廊与前厅则通过双向侧推拉折叠门连通。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了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剧场举办了专场文艺演出活动。靠近灯光的舞台幕布因过热自燃而酿发大火,导致325人遇难,其中288人为中小学生。1994年12月17日,当地政府想将损毁的友谊馆炸掉,但因市民抗议,整修后被保留到了1997年。1997年9月24日,友谊馆主体建筑还是被爆破拆除,仅留下前厅。2010年友谊馆成为克拉玛依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