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国民中学,台湾学校体制之一。1968年,中华民国政府于台湾实施九年国民教育,为达成“一乡镇一国中”的目标,以便当地学童就近求学。遂于部分偏远乡镇征用私立国中为代用国中。其办公及人事经费由政府支应,学校建筑亦由政府补助建设,学生学费则比照公立国中,全部免收。1968年时,台湾曾有一百多所代用国中,如扬子高级中学、卫理女中、海青高商等。然因政府限制颇多,经费补助不稳定,不久又纷纷改为私立学校。代用国中过去经费由台湾省政府教育厅编列支出,精省后则呈现定位不明的尴尬处境。目前台湾尚有四所代用国中,而逐年停止征用,回复为私立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