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花园,位于柳江镇新街,距洪雅县35公里。 据1997年版《洪雅县志》载,曾家园为曾壁光(约1795?1875)后人曾艺澄(清末?1950)设计建造,由曾家园匾铭及石刻知,曾家园成于民国二十六年(1927)。建国后该园内驻柳江区公所,柳江区医院、柳江区林业站、洪雅林场等单位。1955年洪雅林场迁走。1972年,柳江区医院废去左边花园,建门诊部、住院部,右侧花园及建筑,原貌未动。1985年洪雅县人民政府将柳江区公所使用的间家园正厅院落、后院、后花园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又将柳江区医院和柳江林业站所住的前厅左右两个四合院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存下曾家园全貌。 曾家园为复合四合院民居建筑,座西向东,由三个主体四合院组成,俯视成“品”字。木结构穿逗梁架,通廊式走马转角楼台,两个四合院均设戏楼,另有园林、花斋。歌榭居正厅与前院左右侧四合院之间。楼台相望,廊檐接吻,联缀成有机整体。有较高的建筑艺术和玩赏价值。正厅单檐歇山式屋顶,全木结构穿逗式梁架6穿7柱,迎面仿砖装饰,用捶灰木框架外胶塑造形,成为方柱方梁,并施仿砖格图案。各窗户檐角下施花卉或瑞兽浆塑图案。今已有部分浆塑图案剥脱,出露木骨。正厅后为院坝,两厢走马转角。与正厅相对而言为戏楼。前院左右侧四合院亦为楼式。前临花溪河为走马转角楼。右院内亦设戏台。 正厅:面阔5间29米,进深5间18.7米,通高11米。楼高4.5米。悬柱廊宽2.5米,栏高1米,飞来椅上施浮雕,素面台基高0.7米,施垂带踏道4级。左右厢对称等高,走马转角廊连通正厅。面阔4间12.9米,进深3间10.2 米,通高8.2米。设木梯于厢楼中部,上下均有过道。 戏楼:单檐式屋顶5穿5柱。面阔3间11.9米,进深3间10.2米。圆弧型台阶高出地面1.1米,施垂带踏道6级供上下。建筑面积990平方米,花斋50平方米,歌榭285平方米。其建筑风格与正厅一致。入园瞻仰,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楼阁参差,窗棂华丽,煌煌大观。曾家园整体建筑,既保持着楼台式民族风格,又显现出西式建筑特色,中西合璧,雕刻精致,极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