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桓台县新城镇西南隅,是清初刑部尚书王士祯(别号渔洋山人)的祠堂。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祠有正堂5楹,原系抱厦式木结构建筑(1940年改为水泥砖石结构的锁皮厅式建筑),室内重梁挂柱,花棂扇。堂前有仪门3间,大门楣上镌有“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王士祯第”12个大字。大门两边为八字粉墙,门前有1对高1.8米的透雕石狮。 祠东侧有堂3间,称为“牡丹祠”,为清代建筑,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