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凤县河东乡酉部的小鸡公山山岭上。为土家人跳摆手舞的场所。建于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面积为500平方米。房屋长12米,宽4.4米,三开间,周以片石砌墙,中为两列木柱。房内存有三个石垒供台,高1.1米,宽0.8米,另有石凿香炉,大门以凿砌条石框成。房前为一平地,长30米,宽15米,围墙以石砌筑,现存部分高1.3米,房屋前墙上存有1815年冬修建摆手堂时的记事碑一通。为现存同类建筑中时代最早、保存最好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