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烈士纪念塔位于城南2.5公里的凤凰山上。1931年7月,为纪念红三军来房而牺牲的革命烈士,柳直荀亲自率领军干校的学员在此兴建了烈士陵墓,墓前立有“苏维埃红军烈士纪念塔”。1958年中共房县县委、县人委在此重修了红军烈士纪念塔,塔的正面镶嵌着贺龙的亲笔题词:“革命烈士们的业绩永远鼓舞着我们前进!” 红军烈士纪念塔具有深厚的历史纪念价值,是爱国主义教育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