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虞城县利民镇西南商均墓村后。墓前原有祠宇,后废。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虞城知县程本节曾撰文立碑二通。雍正十年(1732)建社稷商均坛,每年春秋致祭。墓周古木参天,并有守林人看护。现仅存墓冢,高约4米,周长110米。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