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呼玛县白银纳乡,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在鄂伦春族人口较集中的白银纳建立了鄂族新村,居住在这里的鄂伦春人原居颁发原正蓝旗二佐,正蓝旗三佐,现村民依然保留本民族生活习惯。民族乡整体建筑为砖木结构平房,乡里有商店、卫生所、小学校。其村落的形成是党和政府为使鄂族人民更好地生活,在此建立了鄂族新村,居民大部分为鄂伦春族,也有部分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