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位于北京,成立于1997年,隶属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机构,负责对高级、中级法院的正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进行专业教育。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以来,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内蒙古、四川、山东、黑龙江、河南、甘肃、广东、广西、江苏等12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