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天津将与上海建立旅游合作机制,设立固定的联络和工作机构,两市旅游局明确市场处负责旅游合作具体事宜,处理旅游合作交流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涉及两市旅游方面的有关协约和相关工作,每年定期会晤一到两次,进行两市旅游信息、经验的交流。同时互通两市旅游发展情况,交流旅游发展经验,开展旅游学术交流等。
两市还将联合促销旅游,打造旅游品牌和形象,推动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