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武夷山风景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中心,两地在设立通用投诉电话(12315、1950)的基础上,开通了消费投诉电子邮箱,便于两地消费者咨询、申诉及举报。
在此基础上,两地合作协议确立了清晰的投诉处理机制。消费者在福建武夷山、台湾阿里山任何一地旅游观光时,出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所在地的消保委(消保协会)投诉。如果消费者直接向居住所在地的消保委(消保协会)投诉,均坚持“谁受理、谁转办、谁反馈”的原则,即受理地消费维权机构接诉后,经审核,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消费者是否受理。认定属于受理范围的,通过转办函转至事发地消费维权机构,由其负责处理。事发地消费维权机构接到转办函后,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毕。情况复杂的,经与受理地消费维权机构负责人协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双方再行商议。接受移送方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移送方。
此外,两地合作双方对内搭建消费维权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网络互通消费维权信息,双方消费维权机构安排联络员,负责日常的沟通联系并定期组织人员互访,交流业务;对外共同发布消费警示,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两地定期联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