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阳春市作为地热资源较为丰富的县级市,现实中却不同程度存在非法开采地热、建造温泉的问题,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据此,该院及时响应广东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地热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迅速在阳春市范围内部署行动,成功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6家问题温泉企业作出处理,并进一步对地热行业进行综合性整治,收到了良好成效。
主动向政府报告,争取获得支持形成合力
为开展好地热资源专项保护行动,该院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该项工作的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呈报阳春市人民政府。李谦常市长认真审阅报告后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作出批示——“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依法履职,共同做好该项工作”,为全市范围开展“地热资源”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创造了良好开端。
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及时获取监督线索材料
为突破“地热资源”问题线索瓶颈,该院先后向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春市水务局传达了广东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地热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有关内容和文件精神,并分别送达了协助函,要求相关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支持,确保充分了解掌握市内地热资源的勘查、分布、采矿许可、开发利用等情况。
实地走访涉案现场,有效固定案件关键证据
结合行政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市场上查询的信息,该院进一步整合梳理、分析比对,筛选出问题较为突出、较具典型性的乡镇开展实地走访。经派出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分别前往八甲镇、马水镇和圭岗镇的地热资源现场勘查,发现合岗天然硫磺温泉、大自然温泉、大汶公温泉、春都温泉、圭岗温泉、八甲温泉等6家温泉都存在长期无序开采地热资源的违法情形,包括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及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等,造成地热资源大量流失,更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4月25日,该院依法向阳春市水务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地热资源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下一步,该院将不定期“回头看”相关行政机关的履职、治理情况,确保问题温泉企业得到全面整改,有效保障全市地热资源得到科学、有序、合法地开发利用,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盼。
文字:李林笑、黄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