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许多家庭辞旧迎新常见的庆祝方式。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二氧化硫、重金属颗粒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为了您和大家的春节过得欢乐、祥和、舒心,长沙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模范遵守“禁限放”规定,依法、依规、安全、环保、文明欢度春节。
△图源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2022年1月1日起,将此前限制区域、除夕和初一全天可燃放时间,分别作了调整。相比原《通告》,将限制燃放区域的可燃放时间由原来除夕和初一全天可燃放时间调整为早上6点至次日凌晨1点,其余禁限放时段及区域保持不变。
限制燃放的区域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其中除夕为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 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长沙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源网络)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19〕2号)规定: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日6∶ 00至 24∶ 00(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2021年度,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了“烟花爆竹禁限放”活动,在市公安局的牵头组织下,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源头治理,违规必查”的原则,通过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坚决打击、强力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一年来,全市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9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50起。
针对春节、元宵节等容易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关键节点,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长沙公安将集中开展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工作,并组织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中心城区退出的烟花鞭炮销售网点进行清查,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同时,按照“党委政府抓面、乡镇街道抓片、职能部门抓线、村居两委抓点”的工作格局,在市中心城区禁限放范围内开展网格式的巡查,并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的巡查值守力度,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的发生。
长沙市公安办在此呼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一起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自觉选择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可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烟花炮竹,在留住“年味”的同时也留住美丽的“长沙蓝”。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身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讯员王立成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来源: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