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小型客车尾号限行规定的通告

根据我市道路交通情况的变化和《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政策的废止,为了确保老城区道路交通运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小型客车尾号限行规定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贵阳市机动车号牌不再区分原段号牌、专段号牌和普通号牌,所有贵A号牌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原“开四停四”限行规定不再执行

二、每日7:00至20:00,一环(含)以内所有小型客车(含非贵阳市籍)按照机动车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限行

小型客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周一限行尾数1和6,周二限行尾数2和7,周三限行尾数3和8,周四限行尾数4和9,周五限行尾数5和0。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执行此管制措施。

四、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出租车、旅游车、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汽车;

(三)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邮政专用车辆。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第一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非贵阳市籍小型客车只给予警告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9年9月23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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