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团伙是怎么形成的?

本文作者 倪方六

是行都有组织,盗墓也不例外。由于盗墓是见不得阳光的行为,所以,其组织也有“黑帮”的性质。笔者调查发现,不论是过去,还是现代,盗墓的组织一般称为“伙”;加入团伙叫“入圈”,或“入伙”。

主要分为“单干”和“伙盗”两种形式。

图:现代方形盗洞


单干,又叫单干户,人员少,多的也不过两三人,还可能是一个人,是盗墓活动中最基本的组织单位。其盗掘对象的等级大都不高,多为民坟荒冢,一两个人就能干得了的活。

在民国时盗墓活动较多地区之一的南京江宁县(今江宁区),有不少这样的单干户。他们都是当地的农民,农闲时带上铲子外出转转,从墓里摸点东西上来换点活便钱。

这些盗墓贼有一个特点,盗墓行为多出现在年关将近或是急需花钱的关口。这时需消费的地方,开支大,在没有更好找钱的路可走的情况下,便会想到去挖墓。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和人身安全诸多因素的考虑,或是活太多,一个人做不了,盗墓贼便会带上帮手。帮手一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嫡亲,如老子带上儿子、哥哥带上弟弟、舅舅带上外甥、大姐夫带小姨父、表兄带表弟,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带上“外人”。

这样,单干户里面就又有“父子伙”、“兄弟伙”、“甥舅伙”、“连襟伙”、“老表伙”等不同的组合形式。

“父子伙”、“兄弟伙”在过去比较多见,这些盗墓贼都是“盗墓世家”出身,有祖传的盗墓工具和经验。但过去盗墓事发往往会被砍头处极刑,如果父子、兄弟都被处死了,那岂不真的应了“盗墓断子绝孙”之咒吗?

所以,父子伙虽然牢靠,但绝后系数大,后来盗墓贼一般不带儿子出去盗墓,多会带上自己的外甥、表侄什么的,这样“两家”便分担了“一家”绝种的风险,因之间是嫡亲,又财富避免落入外人之手

图:京剧大师谭鑫培墓被盗现场,塑料布盖的地方就是盗洞

这种通过亲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单干户”,是组织合伙盗墓的开始。

那么伙盗又是怎么玩的?

伙盗,顾名思义就是合伙盗墓,只有大家一起盗,才能干“大事”,发“大财”。团伙内成员之间都是相熟的,入伙时一般通过同行熟人介绍。

如果单干时,活太大,盗掘陵墓等级很高,比如王公大冢,这不是一两个人能干得了的,这时就要考虑组织人手,也要“伙盗”,这在民国时特流行。

图:古墓被挖毁,村民正在向外拖棺材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伪北平市警察总署、各区县伪警察分署,以及西城鹞儿胡同的伪侦缉队,鉴于辖区内盗墓活动十分猖獗的情况,曾进行过一次“严打”,缉拿各路盗墓贼。

据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新民报》报道,仅在民国二十七年一年内,便破获大小盗墓案件二十多起,全部是合伙盗墓。

因为是伙盗,事发后抓到的盗墓贼都是“窝犯”。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11日,在北平郊外莲花池、黄土坑等处,伪探警先后捕获了郑宝山等数名盗墓贼,解送伪北平地方法院。经刑庭审理,他们是一伙的,系窝犯,合伙盗掘王爷坟。最后,每个盗墓贼被以掘墓坟盗取殓物定罪论处。

在洛阳一带,盗墓贼也喜欢合伙。位于邙山上的东乡金村,民国前期村里有三大有钱人,分别是张资美、张锡卿、王道中。据当时古董商吴圭洁所记,当时那一带有个叫马甲子的盗墓贼,吸食鸦片烟时,揩烟盘子一时找不到废纸,随手就会拿出一张五元或十元的钞票当废纸用。他哪来的钱?就是靠拉帮结伙,合伙盗墓。

组织盗墓团伙,圈内的黑话叫“搭班子”。要想盗墓收获更大,势力更强,只有搭班子玩。班子如何搭?这里面有很多手段。后面的章节再说。


说明:梧桐树下戏凤凰 是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的私家史,内容以历史、考古、盗墓、风水、收藏为主。文章除注明外,均为倪方六原创,有版权,使用请联系作者!作者微号:jsnjn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