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自1948年独立伊始就一直因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发生武装冲突,起初只是缅族左翼分子和克伦民族联盟(KNU)发起对缅甸中央的挑战,到《彬龙协议》十年期满时加入缅甸联邦的各民族邦发现已无法按该协议退出联邦后这种武装冲突从1960年代开始爆发,这也直接促成了奈温军政府的上台。到了1980年代时,缅甸北部和东部形成了挑战军政府的两大武装集团,而由于缅共未能抓住1988年发生在仰光的“8888民主运动”契机,加之高层严重腐化,最终导致内部兵变。时任军政府军事情报局局长的钦钮则利用这个机会率先与脱离缅共的果敢武装达成停火协议并将其控制区划为特区,这一模式除掸邦外也在克钦邦和克耶邦得到实施,一共划分了12个特区。特区是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同军政府签署停火协议维持现状的结果,特区内可以保留军队,属于高度自治区域,下面按照特区成立的时间进行介绍。
掸邦第一特区:由脱离缅共成立的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MDNAA)与军政府于1989年3月21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北部中缅边境地区,也被称为果敢。
掸邦第二特区:由脱离缅共成立的佤邦联合军(UWSA)与军政府于1989年5月9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中部中缅边境地区,也被称为佤邦。佤邦联合军同缅军攻打坤沙蒙泰军(MTA)后获得泰缅边境的一块控制区被称为佤邦南部地区或南佤。
掸邦第四特区:由缅共解体后成立的掸邦东部民族民主同盟军(NDAA)与军政府于1989年6月30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东部中缅边境地区,也被称为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或勐拉。
掸邦第三特区:由缅共解体后成立的掸邦军(SSA)与军政府于1989年9月2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北部。由于坤沙解体后掸邦南部又成立了一支掸邦军,因此掸邦北部的掸邦军也被称为北掸邦军。
克钦邦第一特区:由缅共解体后成立的克钦新民主军(NDA-K)与军政府于1989年12月15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克钦邦中部中缅边境地区。
掸邦第五特区:由原克钦独立军(KIA)4旅脱离克钦独立组织(KIO)后成立的克钦保卫军(KDA)与军政府于1991年1月13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北部。
掸邦第六特区:由勃欧民族组织/勃欧民族军(PNO/PNA)与军政府于1991年4月11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南部。
掸邦第七特区:由崩龙邦解放组织/崩龙邦解放军(PSLO/PSLA)与军政府于1991年4月21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北部。
克钦邦第二特区:由克钦独立组织/克钦独立军(KIO/KIA)与军政府于1994年2月24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克钦邦南部中缅边境地区。
克耶邦第一特区:由脱离克耶新土地党/克耶新土地军(KNLP/KNLA)成立的克耶民族卫队(KNG)与军政府于1992年2月27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南部和克耶邦交界地区。
克耶邦第二特区:由克耶民族人民解放阵线(KNPLF)与军政府于1994年5月9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克耶邦北部。
克耶邦第三特区:由克耶新土地党/克耶新土地军(KNLP/KNLA)与军政府于1994年7月26日签署停火协议成立,位于掸邦南部和克耶邦交界地区。
此后军政府还同孟邦、掸邦、若开邦和克伦邦等地的少数民族武器组织签署了停火协议,不过未再成立特区,到了2009年4月,军政府根据不久前制定的“2008年宪法”开始要求签署停火协议的少数民族武装组织接受整编,成为国防部下属的边防军(BGF),取消特区各种高度自治权利且只保留少量武装人员编入由缅军指挥的边防营。由于掸邦第一特区是首个达成停火协议的特区,因此军政府开始同时任主席的彭家声会面,后因遭到拒绝而在同年发生了“八八事变”,之后陆续有已签署停火协议的少数民族武装组织接受整编,成为了边防军或民团。
在这12个特区中,只有靠近中缅边境的4个特区因同中国的贸易和人员交流而更为中国网民所熟知,分别是掸邦第一特区(果敢)、掸邦第二特区(佤邦)、掸邦第四特区(勐拉)和克钦邦第一特区(板瓦),不过当军政府推进边防军整编计划后掸邦第一特区和克钦邦第一特区已不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错误信息的广为流传和对“特区”一词的认知偏差,缅甸的12个特区常被误认为只有4个,克钦邦第一特区也常被误认为第三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