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蓝田县发生一起惨案,一名怀孕的女护士上班途中遇劫杀不幸身亡,而实施犯罪的男子为的不过是抢到一部价值1582元的手机。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近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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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6日晚,蓝田县一家医院急诊科护士韩某步行去上班,中途失联,直到1月8日早晨才有了消息,她已经不幸遇害。与她同住一个小区的31岁男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9日落网。检察机关审查查明,1月6日晚9时,王某在蓝田县天鹅湖小区商业街北口水泥路与滨河南路丁字路口处,见到被害人韩某独自行走,遂上前拦截韩某并恐吓威胁,抢走她的VIVO牌手机一部,威逼索要到手机开机密码后,将韩某挟持到天鹅湖小区在建工地与滨河南路之间空地土坡处,又抢走韩某银行卡一张和100元现金,并威逼索要银行卡密码。此时,韩某见有车辆行驶路过便大声呼救,王某担心罪行败露,抢过韩某的单肩挎包,持包带勒住韩某颈部致其死亡。随后,王某携带韩某的单肩挎包逃离现场,将挎包丢弃在灞河南岸河堤护坡处。作案后,王某使用抢得的银行卡在蓝田县多处ATM柜员机取款,但因密码有误,操作失败。经价格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582元。经法医学鉴定,韩某系遭他人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人认为,王某采取胁迫、恐吓等方法抢得被害人韩某的财物后,为灭口又采取勒颈手段致韩某死亡,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王某表示自己作案是临时起意,后来被害人向路过的车辆呼救,因担心事情败露,情急之下才用包带将被害人勒死。公诉人问:“被害人向车辆呼救后,那辆车有没有停下来?”王某回答:“没有。”“车没有停,你完全可以逃跑,为什么还要勒被害人?”面对公诉人的讯问,王某低头不语。

案件经过审理,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西安晚报记者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