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并综合网民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河北省保定市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位于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林地裸露空化,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该公司非法占用明长城紫荆关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行为严重破坏紫荆关长城的历史、环境风貌,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内文物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的侵害,拆除其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石料加工厂;被告将其破坏的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生态环境修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若不能按期完成上述修复工作,被告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17876.13元;被告赔偿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528397.81元,并支付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528397.81元;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鉴定费40000元由被告负担。
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被告公司对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的破坏,不仅对文物遗迹本身及周边环境风貌造成危害和损害,更是对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的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侵害历史文物的行为,对增强社会公众对于历史文物的保护意识起到了引领作用。
专家案评团认为:
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保护长城遗迹,弘扬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