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西克介绍,旅游法庭的成立可以有效应对旅游服务不可贮存、旅游过程的流动性及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海南将适当放宽立案条件,扩大有管辖权的法院范围;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不大的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审理,建立旅游纠纷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和立即执行的快速处理机制,并采用“110联动”出警方式受理案件;加大对欺诈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构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维护海南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早在2002年,海南省针对三亚作为国际旅游胜地游客流动性大、旅游纠纷多的特点,在三亚城郊法院设立旅游法庭,实行巡回办案,快立快审快执,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